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档案管理规定
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档案管理规定
为保证基金会档案的规范管理和使用安全,根据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办公室需指定专人管理档案,负责档案的保管、使用及档案室的日常清洁工作。
二、按照上级主管单位的要求和归档格式,上一年度的归档工作需在次年的三月底前完成。
三、档案的交接手续需完备。应包括日期、册数、接交人、监交人签字等项内容,
四、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复印档案,需填写审批单并经基金会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五、、档案在使用和归还时,要保持清洁、完整。
六、档案室内严禁吸烟、喧哗、乱扔物品,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七、档案室使用时间为:上午:8:--11:00
下午: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