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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社会组织工作要点

       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社会组织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管理,确保社会组织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推动社会组织结构布局更加完善、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一、加强党建引领
       1.深化政治理论武装。通过集体学习、专题研讨、培训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切实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2.深入推进“两个覆盖”。督促在社会组织任职的党员及时转入党组织关系,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应建尽建。召开党建和业务工作指导员座谈会,健全指导员考核与激励机制,更好发挥指导员把关监督作用。
       3. 规范党组织按期换届。对于未按期换届的社会组织党支部开展集中督办,完善社会组织党组织按期换届督促提醒机制,统筹推进社会组织换届和党支部换届。
       4.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员干部教育监督。开展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加强警示教育,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进一步加强部业务主管社会组织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报告会、研讨会、讲座、演出、展览等活动政治导向、意识形态的审核把关。建好管好刊物、网站、新媒体等阵地,稳妥做好舆情应对工作。
二、规范社会组织内部治理
       6.加强社会组织理事会建设。深入落实民政部、中央社会工作部《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理事会建设的意见》,建立“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完善理事会决策程序,提升理事履职能力,规范换届管理,切实推动“到届即换”“到龄即退”。
       7.规范分支(代表)机构管理。严格落实分支(代表)机构设立备案规定,严控设立数量,强化负责人任职管理,开展分支(代表)机构摸底排查、清理规范工作,建立分支(代表)机构退出机制。
       8.加强举办活动管理。聚焦主责主业,依法依规依章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活动管理机制,严禁违规开展涉外活动,评比达标表彰、创建示范、授牌命名等活动,严禁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坚决杜绝高收费乱收费。
       9.防范风险隐患。落实信访工作主体责任,及时妥善化解
信访矛盾。健全内部纠纷解决机制,提升自主治理效能。建立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依法及时公开信息。
三、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10.积极服务工作大局。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服务文化和旅游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国际性社会组织作用,积极开展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与旅游交流活动。规范开展志愿服务、公益慈善活动,彰显社会组织服务价值。
       11.大力促进行业发展。努力推出引领行业发展的团体标准、品牌服务项目等,为行业发展搭建公共服务平台。研究制定行业自律规范,维护行业发展秩序。
       12.加强理论研究。开展理论研究、学术研讨、科普宣传活动,积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部级社科基金项目,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和政策建议。
四、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引导
       13.完善业务司局与社会组织对口联系指导机制。根据社会组织业务范围,逐一明确对口联系的业务司局、直属单位。定期通报文化和旅游领域重要政策和重大活动信息,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文化和旅游部重大项目和活动。
       14.培育扶持一批优秀社会组织。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加民政部等级评估工作,开展等级评估工作专题培训。对运行规范有序、发挥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予以重点扶持,落实好对中国旅游协会的培育工作。
       15.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日常指导服务。拓展社会组织调研的深度和广度,切实为社会组织办实事、解难事。举办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及各类专题培训。修订编印《文化和旅游部社会组织名录》《文化和旅游部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工作手册》。
五、提升社会组织监管质效
       16.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布局。配合中央社会工作部积极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结构布局调整优化试点工作。开展部业务主管社会组织结构布局调整优化试点工作,优化整合一批业务交叉重叠、机构规模较小、功能作用发挥有限的社会组织,退出一批管理混乱、运转失灵、扰乱秩序、宗旨任务已完成的社会组织。
       17.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机制。研究修订《文化和旅游部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制定社会组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发挥社会组织综合管理机制作用,调整机制成员名单,强化工作统筹和协同联动。
       18.发挥社会组织考核工作引导作用。开展2025年度社会组织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进一步优化考核方式和指标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动考核评议工作真正发挥“指挥棒”“风向标”作用。
       19.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监督管理。通过书面考察、实地考察、任前谈话等方式,做好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审核把关,健全社会组织按期换届和负责人到龄督促提醒机制,严肃失职失责失范社会组织负责人的追责问责。
       20.加大对问题社会组织的整治力度。落实中央有关要求,扎实开展社会组织换届乱象整治工作,做好论坛、节庆、展会清理规范工作。持续巩固公益慈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业协会商会行风突出问题治理成果,防止问题反弹。丰富常态化监管手段,开展部党组巡视、财务抽查审计、大数据监测等工作。